本報6月7日訊(記者 劉雅菲) 日前,市財政局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出台了《濟南市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實施辦法》,對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進行規範。規定各單位以及培訓人員違反規定的,相關開支一律不予報銷,並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辦法》明確,因公短期出國培訓實行計劃審核審批管理,培訓費用納入預算管理。安排因公短期出國培訓項目應實行經費預算先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列入單位出國培訓計劃,不得安排出國培訓;無預算或超預算不得安排出國培訓。同時,各級出國培訓管理、外事、財政、審計等部門還將對因公短期出國培訓項目執行情況和培訓費用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單位以及培訓人員違反規定的,相關開支一律不予報銷,並按照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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