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重慶某公司員工張某,利用該公司在管理住房公積金方面存在漏洞,在網上購買他人指紋膜,偽造相關材料,取走3名同事的公積金13.7萬餘元。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同時向該公司退賠騙取的公積金13.7萬元。
  2012年9月,張某在向公司申領公積金時發現,不需要親自辦理,只需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證或居間合同複印件、申請人的銀行卡。並且,員工提走公積金後,公司也不向員工核實。利用公司在管理公積金時存在的這些漏洞,張某便開始策劃將同事李某、王某、陳某3人的公積金取出來。張某認為,這三人長期在外地辦公,取走他們的錢不易被髮現。為了避免自己的筆跡被認出,張某在某高校內張貼啟示,專門招聘寫字好的人,為其代寫領取公積金的申請書。由於申請書需要摁指紋,張某便在網上購買了指紋膜,用他人的指紋摁上去。
  隨後,張某又從網上下載了一些房產證和居間合同,通過圖像PS,將姓名、日期、相關內容更改後進行複印。並通過網絡,得到了同事李某、王某、陳某等3人的身份證信息,經過圖像PS,製作出3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之後,用獲得的身份證號碼及複印件等資料,辦理了該3人的銀行卡。最後,張某利用快件方式,將相關材料寄給了公司。不久後,他申請的公積金就打在了他為該3人辦理的銀行卡上。2012年10月到2013年7月間,張某分別騙取李某4.2萬元、王某4.8萬元、陳某4.7萬元,合計13.7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公司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司的財權權利,構成詐騙罪。  (原標題:網購指紋騙領公積金13萬男子獲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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